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采购项目,包含法律文书一体化送达、12368服务热线等辅助性事务集中管理。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采购预算为164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业务,****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从国家法律上规定了****机关公文寄递的唯一性。依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执行。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实施。我院申请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由****作为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邮政局综合楼100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梦琦
联系地址:**县**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南
联系电话:177****719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区希夷大道455号
联系电话:0558-****00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芸西
联系地址:**县**镇淝河大道与子****集团5楼
联系电话:0558-****6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