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海峰****公司****风电场区域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KJ-ZL-2025-37)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海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广****风电场项目交通运维船舶租赁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中广核****风电场项目工程场址位于**市**县**镇附近海域,场址面积约 53.00km2,外围风机包括海域面积约为 44.23km2,水深范围 31m-40m,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 22.00km,装机容量为 750MW。
2.2项目工程量:暂定16趟次运输服务,实际以甲方通知为准。
2.3项目地址:**省**市**县**镇附近海域。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船机设备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交通船(双体船) |
1艘 |
2025.12 |
** |
4.2结算方式:
(一)乙方凭甲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己完成服务次数对应的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发票对应金额100%款项。
(二)船舶的避风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
4.3付款方式:
(一)当期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二)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乙方同意接收甲方为****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甲方向乙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关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不做要求。
4.5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中交海峰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具有**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劳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信证书。****集团股份公司等单位就船舶租赁业务存在多次**。另外,中交海峰新能源****公司为公司内部单位,满足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单位名称: 中交海峰****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
1
|
交通艇 ≤10人 20-50km/h
|
9%
|
16.****0000
|
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