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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奈曼至**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验收会议方式,对阜奈项目进行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验收结果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联系人:刘宁 158****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