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579432C-****1205-000657-3 |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2-16 10:30:22 |
**县观音湖景区农村文旅融合一期及******配送中心EPC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延期公告
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 **县观音湖景区农村文旅融合一期及******配送中心EPC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配送中心”部分的初步设计文件有调整,现上传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附件。
2、招标公告2.7“合同估算价:18405.37万元”;修改为:“合同估算价:18877.26万元”。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8405.37万元。 (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具体如下: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6万元; □材料设备最高投标限价 元; √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8249.37万元。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8877.26万元。 (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具体如下: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6万元; □材料设备最高投标限价 元; √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8721.26万元。 |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6、合同专用条款14.1.3及发包人要求第3款中的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均修改为:18721.26万元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出函)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01月05 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路17号
邮 编: 246121
联 系 人:杨剑、章广震
电 话:0551-****210、0556-****07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
电 话:0556-****802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