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胶轮车配件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6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9 18:00
本****2025年度胶轮车配件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2电气保护类配件(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2电气保护类配件(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 ****759.5元 | / | 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
| 2 | **卓致晟****公司 | ****434元 | / | 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 2 | **卓致晟****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卓致晟****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中“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002标段,单项合同中至少包含供货要求明细表中任意一种及以上货物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自身业绩或授权制造商的业绩均可。一份完整合同仅能视为一项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证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矿****煤矿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或矿用隔爆型柴油机车用发电机或柴油机用隔爆型起动机或矿用隔爆型机车照明信号灯或矿用本安型柴油机车保护装置主机或矿用本安型压力传感器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至少提供其中一种)”。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其供货明细中不包含任一项本次招标的明细表中的货物,且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一种招标文件要求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和响应性评审的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招标办
电话:0352-****122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工业园区
联系人:马晓扬
电话:181****68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高先生、马先生
电 话:182****6547、186****3808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