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913J/2025-****43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卓****公司硫氧镁板生产项目技改项目、**市****公司年产5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硫氧镁板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起凤镇**新泉产业园 A06-A16现有厂房,位于**县起凤镇工业集聚区内。 | **卓****公司 | ******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起凤镇**新泉产业园 A06-A16现有厂房,位于**县起凤镇工业集聚区内。购置搅拌机、脱模输送线、切割机、粉碎机、复合涂胶机、聚苯乙烯预发机、液化气蒸汽发生器、纯水制备设施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63台(套),安置于A07-A10厂房。项目外购硫酸镁、氧化镁、聚苯乙烯泡沫颗粒、玻纤布,通过计量、发泡、搅拌、注浆辊压成型、一次养护、脱模、砂光、上胶加压、切边等工序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硫氧镁板600万平方米,其中单板、双板各30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发泡、上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投料、计量、混料、砂光线、切割、边角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蒸汽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限值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NOX应同时满足《**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号)相关要求。 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限值要求。 (二)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水回用于硫酸镁溶解池。 (三)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润滑油桶和胶水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
| 2 | 年产5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省******园区2号车间。 | **市扬明陶瓷科技有限公 | ******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园区2号车间。现有车间内购置计量系统、混料机、加热炉、振动磨、气流磨、水池、研磨系统、真空干燥系统、高效布袋除尘器、液氮罐系统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20台(套),建设高纯低钠 -微晶氧化铝粉生产线、3N氧化铝研磨微珠生产线,以氮化铝原粉、铝粉、氧化铝粉、碳毡、碳黑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计量配比、混料、装入模具、电炉加热、振动粗磨、气流细磨、密封干燥、包装入库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氮化铝复合粉(电子专用材料)5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509-370321-89-01-27958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投料、混料、电炉加热、粗磨、精磨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电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标准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压滤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压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除尘器集尘、废包装、废模具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