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工作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月季花城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根据得到的信息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①月季花城地块位于**市**路街道山张家村。地块四周为月季花城住宅楼和农用地。地块宗地面积约为3095.27平方米(约4.64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9.955948°E,37.130945°N。地块2020年左右已建成月季花城居民楼,一直持续至今。地块附近地形东南高西北低。调查地块为**市**路街道山张家村土地,一直以来主要为园地、耕地和其他类型农用地(农村道路,土路),主要种植果树以及玉米、小麦为主,地块内分布有少量看护房和农村土路。2011年以后,地块开始建设月季花城居住区,2020年大致完工。一直至今,无其他变化。地块内无工业生产行为,地块历史上无工矿企业,无规模化养殖等活动。现场踏勘未见地块内有可疑的污染源及明显污染痕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②调查地块所处大区域地形东、南面、海拔较高,西面、北面海拔较低。地块所在位置开发程度较低,周边单位单一。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影像查询,项目地块周围1km土地用途多以农用地、居住用地、林地、道路用地为主,周边单位主要以办公、工程建设为主。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周边单位大约有8家(含相邻地块周边单位),主要涉及办公、工程建设、机械加工等类型。涉及的工业企业主要1家,****工具厂。通过地形、周边单位污染情况等众多因素分析,周边1km范围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③此外,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的数据分析可知,地块内土壤快检点的砷、镉、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与地块外土壤对照点的检测浓度相近。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吕静
电话:138****9149
电子信箱:****@qq.com
邮编:264001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意见提交具体形式:关注本项目进展的公众可通过来访、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