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行政审批局拟对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北-沧州-泊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对**市**新区路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1 09:06

泊审环公示〔2025〕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市**新区路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公示期:12月11日-12月15日(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 辉

联系电话:0317-****6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泊审环表〔2025〕50号

****

2025年12月11日

泊审环表〔2025〕50号

**市****执法局:

你单位所报《**市**新区路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涉及四条道路,分别为一号干渠路(北环路—**路)、规划路(一号干渠路—**大街)、人民路(一号干渠路—**大街)、**路(一号干渠—**大街)。一号干渠路(北环路—**路)为****北方向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045米,道路控制线宽度30米。道路两侧布置路灯等附属设施。过北环**侧景观渠处,**一座三跨39m板梁桥,宽30.5m。规划路(一号干渠路—**大街)为**市东西方向支路,道路全长约676米,红线宽20米。道路单侧布置路灯,两侧布置绿化等附属设施。人民路(一号干渠路—**大街)为**市东西方向主干路,道路全长1262米,道路控制线宽度40米。道路双侧布置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路(一号干渠路—**大街)为**市东西方向次干路,道路全长846米,道路控制线宽度35米。道路双侧布置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控体系,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施工场地应按照标准设置相应个数监测点。商品沥青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铺摊时采用密闭加热铺摊装置,同时采取水冷措施控制沥青的温度。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为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设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设备进行定期养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影响: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存放点,施工废料等建筑垃圾以及沉淀池沉渣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地点;挖除现有道路废****回收站,经处理后用于等级较低的公路建设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加强管理。

(5)生态环境影响:1、施工前表土应随剥随覆,及时用于植被恢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和本地常见种,避免生态入侵造成的生态问题,恢复区域植被的多样性。2、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对陆生动物生境的破坏;3、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施工区等区域猎鸟、捕鸟、毒鸟及捕杀蛇类等其他野生动物。

三、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保证路面的清洁。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尾气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行。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

(2)声环境影响:设置禁鸣减速标志、加强路面维护,在道路沿线适当种植既可以隔声又可以挡尘的乔灌木树种。

(3)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规划路、人民路、**路在行车道两侧**球墨铸铁立箅式双箅子收水井,路面雨水通过道路两侧收水井进入雨水管道排出;一号干渠路在行车道两侧**球墨铸铁平箅式双箅子收水井,路面雨水通过道路两侧收水井进入雨水管道排出。可有效防止路面雨水进入地表水体,可以避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日常养护过程中产生的零星筑路废料,妥善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外运合法消纳。车辆撒落的垃圾、落叶、行人产生的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生活垃圾贮存执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营运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1类标准。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局****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他各项要求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需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验收信息后十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生态环境局****大队。

****

2025年12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