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新增电缆接入工程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街道中州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万玖仟柒佰壹拾伍元玖角柒分(49715.97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 称:****社区****中心新增电缆接入工程 施工范围: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工程质保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施工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公司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马新胜 证书编号:豫241****04852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一楼101室,联系电话:136****799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联 系 人:付主任
联系方式:136****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