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邮编:528429
联系电话:0760-****9297
传 真:0760-****02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东二路2号厂房2卡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拟建于**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东二路2号厂房2卡。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酒柜门、酒柜配件、冰箱配件的生产,年产酒柜门5万件、酒柜配件26万件、冰箱配件14万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近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远期排入黄****处理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