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湄洲岛国****发展局:
报来《**市湄洲岛国****发展局关于呈报审批****经济开发区**—妈祖城一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湄洲经发〔2025〕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经济开发区**—妈祖城一级渔港工程(项目编码:****),有利于改善当地渔业生产作业条件,保障渔业生产及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加快渔港城镇化进程,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镇。
三、项目单位:**省恒顺北岸****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年设计卸港量4.24万吨,建设东防波堤兼码头616米,西防波堤兼码头231米,北防波堤560米,栈桥202米(其中栈桥1长70米,栈桥2长132米),道路及堆场22701平方米(其中一区18149平方米,二区4552平方米),****中心1200平方米,以及配套渔港信息化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563万元,资金除省级财政补助55%、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10%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方筹措解决,如有不足,由区财政配套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湄洲****管理委员会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布局,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港区水体污染事故,制定详细的渔港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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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