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平睦镇平睦社区至五峰村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标 题:****社区至五峰村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浦水利复函〔2025〕89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社区至五峰村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12-16 10:20

****运输局: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社区至五峰村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96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4556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