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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450154 | 建设单位法人:吴孝举 |
| 何凯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五路 |
| 年产3000吨吡唑醚菌酯及22665吨副产品(2292吨硫酸钾、14493吨硫酸钠、2169吨溴化钾、2791吨甲醇、920吨氯化钠)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开发区**五路 |
| 经度:121.179444 纬度: 32.90527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9 |
| 通行审批〔2023〕3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450154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227.21 |
| 94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4501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0MA1X02MP9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1X02MP9C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2025-0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9 |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30759.html |
| 年产3000吨吡唑醚菌酯及22665吨副产品(2292吨硫酸钾、14493吨硫酸钠、2169吨溴化钾、2791吨甲醇、920吨氯化钠)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0吨吡唑醚菌酯及22665吨副产品(2292吨硫酸钾、14493吨硫酸钠、2169吨溴化钾、2791吨甲醇、920吨氯化钠)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2;设备情况见表3.4-1;储存能力见表3.2-4。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2;设备情况见表3.4-1;储存能力见表3.2-4。 |
| 此次变动主要为设备面积、容积等型号规格方面的变动,且设备总数量减少,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品品种见表3.2-2;生产工艺见3.4章节;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4-1;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见表3.3-1;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情况见表3.2-4。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品种见表3.2-2;生产工艺见3.4章节;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4-1;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见表3.3-1;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情况见表3.2-4。 |
| 此次变动主要为中间体羟胺甲酸酯生产工艺的优化调整(实际取消二氯乙烷萃取、回收工艺),取消后不再涉及该环节二氯乙烷的使用,且结合企业试生产数据,废水吸附工段水洗去离子水用量减少;设备面积、容积等型号规格方面的变动,且设备总数量减少,以上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置依托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回收硫酸钠废水W1-3、苯肼甲苯液带出水W1-4、苄溴后处理废水W1-5、醚化油层水洗废水W1-6、回收甲醇后废水W1-11、树脂脱附尾气冷凝废水W2、废气洗涤废水W3、质检废水W6)经“高级氧化工艺(微电解+Fenton)+生化处理(UASB+MBR)”预处理,低浓度废水(回收硫酸钠脱出水W1-1、硫酸钠烘干废水W1-2、溴化钾脱出废水W1-7、溴化钾烘干废水W1-8、NaCl浓缩冷凝废水W1-10、K2SO4浓缩冷凝废水W1-12、设备清洗废水W4、真空泵废水W5、脱盐水站废水W7、循环水冷却塔排污W8、生活污水W9)经“隔油+气浮”初步处理,含镍废水(W1-9)经蒸发预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混合形成综合废水一并经“二级水解酸化+A/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B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中有机特征污染物1,2-二氯乙烷排放标准;车间废水排口及二期废水排口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3中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总镍排放标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黄海;蒸汽冷凝水全部排入循环水池作为循环水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可燃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无机酸性废气、硫酸钠烘干废气、氯化钠及溴化钾烘干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本项目可燃有机废气先经车间一级水洗预处理再进入现有二期RTO焚烧系统(一级水喷淋+RTO+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含氯有机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两级树脂吸附”、无机酸性废气(氮氧化物)经“二级尿素洗+二级碱洗”、无机酸性废气(二氧化硫)经“二级碱洗”处理后,最终合并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硫酸钠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氯化钠及溴化钾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0)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双氧水催化氧化+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2)排放。本项目依托二期污水排口,属间接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4)、2根25米高排气筒(DA029、DA050);**2根25米高排气筒(DA051、DA05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液泵、压缩机、引风机、冷却塔、冷冻机组等。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转速低、噪声小的设备;减轻振动产生的噪声;对各类泵装消音器,并设隔声操作室,减少室内噪声污染,改善工人作业环境。 土壤及地下水: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控、应急预案等。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等危险废物由自建焚烧炉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个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1个1200m3初期雨水池,并安装有雨、污水切换及关闭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置依托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回收硫酸钠废水W1-3、苯肼甲苯液带出水W1-4、苄溴后处理废水W1-5、醚化油层水洗废水W1-6、回收甲醇后废水W1-11、树脂脱附尾气冷凝废水W2、废气洗涤废水W3、质检废水W6)经“高级氧化工艺(微电解+Fenton)+生化处理(UASB+MBR)”预处理,低浓度废水(回收硫酸钠脱出水W1-1、硫酸钠烘干废水W1-2、溴化钾脱出废水W1-7、溴化钾烘干废水W1-8、NaCl浓缩冷凝废水W1-10、K2SO4浓缩冷凝废水W1-12、设备清洗废水W4、真空泵废水W5、脱盐水站废水W7、循环水冷却塔排污W8、生活污水W9)经“隔油+气浮”初步处理,含镍废水(W1-9)经蒸发预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混合形成综合废水一并经“二级水解酸化+A/O”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B ****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中有机特征污染物1,2-二氯乙烷排放标准;车间废水排口及二期废水排口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3中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总镍排放标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黄海;蒸汽冷凝水全部排入循环水池作为循环水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可燃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无机酸性废气、硫酸钠烘干废气、氯化钠及溴化钾烘干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本项目可燃有机废气先经车间一级水洗预处理再进入现有二期RTO焚烧系统(一级水喷淋+RTO+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含氯有机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两级树脂吸附”、无机酸性废气(氮氧化物)经“二级尿素洗+二级碱洗”、无机酸性废气(二氧化硫)经“二级碱洗”处理后,最终合并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硫酸钠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氯化钠及溴化钾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0)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双氧水催化氧化+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52)排放。本项目依托二期污水排口,属间接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4)、2根25米高排气筒(DA029、DA050);**2根25米高排气筒(DA051、DA05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液泵、压缩机、引风机、冷却塔、冷冻机组等。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转速低、噪声小的设备;减轻振动产生的噪声;对各类泵装消音器,并设隔声操作室,减少室内噪声污染,改善工人作业环境。 土壤及地下水: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控、应急预案等。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精蒸馏残渣液、废包装材料等委托**宇新****公司安全处置;废催化剂委托天地人和(南****公司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盐渣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等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树脂、废活性炭等由自建焚烧炉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个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2498m3初期雨水池(1个1200m3、1个1298m3),并安装有雨、污水切换及关闭设施。 |
| 此次变动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等危险废物由自建焚烧炉处置改为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树脂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改成自建焚烧炉处置,现有危废焚烧炉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且现有危废焚烧炉已落实相关环保手续,已按照其最大设计处理能力对污染物的产排量进行了核算,以上变动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厂区现有2498m3初期雨水池(1个1200m3、1个1298m3),不会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江****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见图3.1-1,总平面布置见图3.1-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江****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见图3.1-1,总平面布置见图3.1-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07 | 192.3938 | 0 | 0 | 11.07 | 11.07 | |
| 0 | 21.587 | 927.297 | 0 | 0 | 21.587 | 21.587 | |
| 0 | 0.082 | 47.923 | 0 | 0 | 0.082 | 0.082 | |
| 0 | 0.024 | 13.595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1.782 | 86.577 | 0 | 0 | 1.782 | 1.78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929 | 37.694 | 0 | 0 | 0.393 | 0.393 | / |
| 0 | 10.879 | 101.697 | 0 | 0 | 10.879 | 10.879 | / |
| 0 | 0.6425 | 36.026 | 0 | 0 | 0.642 | 0.642 | / |
| 0 | 0.4896 | 92.963 | 0 | 0 | 0.49 | 0.49 | / |
| 1 | 依托现有二期废水处理设施、**车间含镍废水处理设施、依托19#车间现有氯化钠含盐废水MVR处理装置、**硫酸钠含盐废水MVR处理装置 | 本项目废水经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规定,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B****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1,2-二氯乙烷执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含镍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车间废水排放口及二期污水总排口均需满足《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3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总镍排放限值0.5mg/L。自2026年12月1日起,本项目废水排放需同时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标准。本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厂区北侧匡河,河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同时企业****环保局清下水排放要求,即COD小于20mg/L,SS小于30mg/L,特征因子不得检出。 | 均已建设到位 | 企业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1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废水监测点位:高浓度废水进口W1(21#楼)、调节池五出口W2、超滤系统出水W3、调节池六出水W4、低浓度废水进口W5(21#楼)稀废水槽 、低浓度废水出口W6气浮系统二出口、含镍废水处理前W7(21#楼)、含镍废水处理后W8(21#楼)、含镍废水处理前W9(8#楼)、含镍废水处理后W10(8#楼)、一级A/O池W11、二期污水排口W12。废水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甲苯、甲醇、1,2-二氯乙烷、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硝基苯类(W1~W3);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甲苯、甲醇、1,2-二氯乙烷、异戊醇、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硝基苯类、镍(W4);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甲苯、甲醇、1,2-二氯乙烷、异戊醇、可吸附有机卤素(AOX)(W5、W6);镍(W7~W10);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甲苯、甲醇、1,2-二氯乙烷、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硝基苯类、异戊醇、镍(W11);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甲苯、甲醇、1,2-二氯乙烷、可吸附有机卤素(AOX)、邻硝基甲苯、异戊醇、苯胺类化合物、色度、挥发酚、甲醛、总有机碳、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硫化物、四氢呋喃、五日生化需氧量、氯苯类化合物、硝基苯类、镍(W12)。废水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雨水监测点位:二期雨水排口W13;雨水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雨水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35米高排气筒DA004:一级水洗预处理装置(2套)+二期RTO焚烧系统(一级水喷淋+RTO+一级碱喷淋)(1套)。25米高排气筒DA050: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装置(1套)。25米高排气筒DA029:旋风除尘+一级水吸收装置(1套)。25米高排气筒DA052: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双氧水催化氧化+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25米高排气筒DA051: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两级树脂吸附装置(1套);二级尿素洗+二级碱洗装置(1套);二级碱洗装置(1套)。50米高排气筒DA038:布袋除尘+烟气洗涤塔+SCR烟气脱硝装置(2套)。 | 本项目生产工艺氯化钠、溴化钾、硫酸钠等盐烘干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含氯废气/酸性无机废气中TVOC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二氯乙烷、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可燃废气中颗粒物、TVOC、SO2、NOx、二噁英类等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及表2排放限值,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污水站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等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危废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标准。另外,TVOC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中标准,林格曼黑度执行环评标准。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排放限值;甲苯、甲醇、二氯乙烷、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等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四氢呋喃执行环评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均已建设到位 | 1 |
| 1 | 隔声罩、消音器、减震垫等 | 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等效声级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均已建设到位 | 企业委托******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1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监测点位:厂界(Z1-Z4);监测项目:昼、夜间等效(A)声级;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 |
| 1 | 环评文件: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控、应急预案等。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新增的生产车间及危险品仓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已落实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控、应急预案等措施。已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新增的生产车间及危险品仓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已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 1 | 环评文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等危险废物由自建焚烧炉处置;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冷冻机油、废润滑油自行焚烧处置,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蒸馏残渣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盐渣、废树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精蒸馏残渣液、废包装材料等委托**宇新****公司安全处置;废催化剂委托天地人和(南****公司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盐渣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等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废树脂、废活性炭等由自建焚烧炉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170 m2危废仓库,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1 | 环评文件: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个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1个1200m3初期雨水池,并安装有雨、污水切换及关闭设施。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个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2498m3初期雨水池(1个1200m3、1个1298m3),并安装有雨、污水切换及关闭设施。已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备案号:320623-2025-156-H),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 依托现有丙类仓库4、危险品仓库2、危险品仓库5、危险品仓库6、丙类仓库4、成品仓库2、罐区、液氧罐区等;依托现有供电、净水、空压机、制氮、绿化等设施;依托现有二期废水处理设施、19#车间现有氯化钠含盐废水MVR处理装置、RTO焚烧炉(1套)+1根35米高排气筒、氯化钠烘干废气处理旋风除尘+水吸收除尘(1套) +1根25米高排气筒、硫酸钠烘干废气处理旋风除尘+水吸收除尘1套+1根25米高排气筒等;依托现有危废存贮仓库、危废焚烧炉、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丙类仓库4、危险品仓库2、危险品仓库5、危险品仓库6、丙类仓库4、成品仓库2、罐区、液氧罐区等;依托现有供电、净水、空压机、制氮、绿化等设施;依托现有二期废水处理设施、19#车间现有氯化钠含盐废水MVR处理装置、RTO焚烧炉(1套)+1根35米高排气筒、氯化钠烘干废气处理旋风除尘+水吸收除尘(1套) +1根25米高排气筒、硫酸钠烘干废气处理旋风除尘+水吸收除尘1套+1根25米高排气筒等;依托现有危废存贮仓库、危废焚烧炉、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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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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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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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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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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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