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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师大****学校初中部(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1.根据****委员会《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要求,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