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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6
| 项目名称 | ****生猪生态养殖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王庄镇于桃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7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菲菲 |
| 联系人 | 张菲菲 | 联系电话 | 138****2152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2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王庄镇于桃村东北,总占地面积约23.6亩。租赁现有房屋6间、猪舍4栋及相关养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规模:年存栏量猪2000头,年出栏量猪4000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发酵车间等封闭运行,收集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生物除臭塔进行除臭处理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简排放排放至环境空气 其他措施: 猪舍采用机械干清粪处理,采取加强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收集池、沼液池池体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厂界臭气浓度确保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厂界氨、硫化氢浓度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脱水脱硫后,采用内置式燃烧火炬燃烧后无组织排放,厂界 SO2、NOx、颗粒物浓度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采取固液分离措施措施后通过液体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排放至农田中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养殖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采取固液分离措施措施后通过液体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排放至农田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猪粪、沼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填料等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病死猪收****公司做无害化处理置;医疗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 承诺:**** 张菲菲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菲菲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