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12MAA7L29C7G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严 |
| 王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工业园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 |
| 年产20000吨高端干制米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1-C1431-米、面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10.259167 纬度: 25.092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7 |
| 临环管表工〔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12MAA7L29C7G001U |
| 2024-1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12MAA7L29C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12MAA7L29C7G | 验收监测单位:**渝****公司 |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5-10-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172zuV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干米粉20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干米粉20000t |
| 实际产能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有大米、食用淀粉、生物质颗粒等。 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有泡米桶、搅拌机、榨粉机等。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大米-洗米、浸泡-粉碎-配料-成型-老化-洗粉-干燥-包装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有大米、食用淀粉、水、生物质颗粒等。 项目生产设备主要有:平仓、装卸料设备、浸泡池、粉碎机、搅拌机、淀粉存粉输送机、米粉挤出机、切断机、老化机、搓粉机、分层机、干燥设备、切粉机、分排机、复蒸老化机、泡粉机、拥粉机、裁断机、榨粉机等。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大米-洗米、浸泡-粉碎-配料-成型-老化-洗粉-干燥-包装等工序。 |
|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废气,磨粉、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异味等。 项目设置2台1.5t/h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磨粉、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中加水或含水抑制粉尘产生,粉碎机顶部加装简易布袋收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水处理站的异味,沉淀池中生产废水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米粉生产废水、除盐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 除盐水制备排水收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米粉生产废水采用“物理沉淀+厌氧+好氧”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碎米粉及沉淀池沉渣提供给周边农户作畜禽饲料;****收购站;锅炉炉渣和除尘灰提供给周边农户作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园区内环卫人员统一外运集中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2台2.5t/h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监测因子颗粒物(烟尘)、NOX、SO2、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大米粉碎采用封闭式粉碎机,封闭式粉碎机自带布袋集尘设施,布袋收集米粉回用作原料。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上部开口均用盖板密闭;通过及时清理沉淀池沉渣、污泥减少污水、污泥恶臭气体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监测因子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已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三****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 米粉生产废水经收集,泵入气浮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处****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二者从严)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管理处****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SS、COD、NH3-N、色度、总氮、总磷、pH值、BOD5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标准。 (3)已落实噪声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了降噪:选用低噪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已落实固废管理要求。 项目在成型、老化及洗粉等工序产生的少量碎米粉,以及洗米、浸泡、洗粉工序以及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经初沉池沉淀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主要是米粉碎屑和米浆),提供给周边农户作畜禽饲料。 废包装袋在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回收站。锅炉炉渣及静电除尘灰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作果树农肥使用。气浮机刮渣委托环卫部门运输、处置。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抽取、运输、处置。****设备厂家负责更换离子交换树脂并回收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
| ****环境局批复(临环管表工〔2024〕5号)要求米粉生产废水采用“物理沉淀+厌氧+好氧”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实际情况是采用气浮机+地埋式一体化“厌氧+好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气浮”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预处理工序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该变动非重大变动。新增少量一般固废(气浮机刮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批复(临环管表工〔2024〕5号)建设2台1.5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3****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环保投资概算9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2台2.5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气浮机+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园区污水管网; (3****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抽取、运输、处置; (4)实际环保投资110万元。 |
| (1)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批复(临环管表工〔2024〕5号)建设2台1.5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因2t/h以下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淘汰类”中的“落后产品”(条目:机械第66项),建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安装2台2.5t/h非固定炉排式生物质蒸汽发生器。项目蒸汽用量没有变化、干米粉生产规模没有变化。产生过程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无增加。(2)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城市污水管网,****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标准。(3****处理站污泥合规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4)环保投资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5136 | 1.5136 | 0 | 0 | 1.514 | 1.514 | |
| 0 | 1.7633 | 1.7633 | 0 | 0 | 1.763 | 1.763 | |
| 0 | 0.3746 | 0.3746 | 0 | 0 | 0.375 | 0.375 | |
| 0 | 0.0705 | 0.0705 | 0 | 0 | 0.071 | 0.071 | |
| 0 | 0.7152 | 0.7152 | 0 | 0 | 0.715 | 0.715 | |
| 0 | 0.5373 | 0.5373 | 0 | 0 | 0.537 | 0.537 | |
| 0 | 0.6213 | 0.6213 | 0 | 0 | 0.621 | 0.621 | |
| 0 | 3479.808 | 3479.808 | 0 | 0 | 3479.808 | 3479.8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9.3607 | 9.3607 | 0 | 0 | 9.361 | 9.361 | / |
| 0 | 1.084 | 1.084 | 0 | 0 | 1.084 | 1.08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二者从严) |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三****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米粉生产废水经收集,泵入气浮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外排综合废水pH值(无量纲)6.3-6.5、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两日均值(单位mg/L)为化学需氧量:116.5、氨氮:24.75、悬浮物:34.5、五日生化需氧量:41.05、总氮:47.25、总磷:4.66,满足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标准(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二者从严)。 |
| 1 | 静电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 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显示:1#锅炉废气烟气黑度<1级,监测因子:颗粒物折算浓度两日均值31.15mg/m3、SO2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NOX折算浓度两日均值269mg/m3,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污水处理设施盖板密闭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上部开口均用盖板密闭;通过及时清理沉淀池沉渣、污泥减少污水、污泥恶臭气体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监测因子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厂界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2(无量纲)、0.002mg/m3、0.058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
| 3 | 大米粉碎机布袋集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大米粉碎采用封闭式粉碎机,封闭式粉碎机自带布袋集尘设施,布袋收集米粉回用作原料。尾气无组织排放。 | 厂界下风向TSP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525mg/m3,监测因子TSP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Omg/m3)要求。 |
| 1 | 选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项目采取了选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噪声处于较低水平。 |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外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位,4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要求。 |
| 1 | 碎米粉及沉淀池沉渣提供给周边农户作畜禽饲料;****收购站;锅炉炉渣和除尘灰提供给周边农户作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园区内环卫人员统一外运集中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 废包装袋在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回收站。锅炉炉渣及静电除尘灰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作果树农肥使用。气浮机刮渣委托环卫部门运输、处置。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抽取、运输、处置。****设备厂家负责更换离子交换树脂并回收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废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