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对宿****公司年产1.5亿米涤纶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6 |
| 文号 | 宿环建管表〔2025〕20131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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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宿****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集团****公司编制的《宿****公司年产1.5亿米涤纶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二、项目****经济开发区葛**路西侧、****侧,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须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生产设备,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运营中项目须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处理站处理****处理厂(一期)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厂(一期)进行深度处理。
(三)项目加弹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浆及整浆并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静电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工段密闭加盖并喷洒除臭剂。加弹、调浆及整浆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限值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限值。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施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废气排放:原有项目环评批复非甲烷总烃0.721t/a,本次无新增量。
(二)水污染物:
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废水排入外环境量:废水排放量为21270t/a,废水总量COD1.06t/a、氨氮0.09t/a、总磷0.011t/a、总氮0.26t/a、SS0.21t/a、石油类0.0213t/a、总锑0.0004t/a、动植物油0.021t/a。本次新增废水排放量为1080t/a,废水总量COD0.058t/a、氨氮0.022t/a、总氮0.075t/a、SS0.014t/a、石油类0.0007t/a、动植物油0.001t/a。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该项目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口1个,排气筒2根。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五、落实《报告表》**辅料记录进出使用台账,固废管理要求及台账资料,台账原则上要保留5年。
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排污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配备,并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运营期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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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