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省**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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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4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21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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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 澄清公告 一、内容: 至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1、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5〕521号)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10:00起,正式启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另根据2025年12月14日****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2、澄清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2月16日(**时间),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通知规定——如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本答疑澄清文件的,可不顺延开标日期。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85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汉****镇 034县道 联 系 人:刘政宏 电 话: 139****47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汉****社区辰阳中路322****建设局5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肖啸 电 话:137****7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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