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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关于印发**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操作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5〕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 |
局本级 |
政府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预留资金,用于缺陷责任期内维修缺陷,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建设部、财政部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
|
| 2 |
**** |
**市鄞****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采购货物及服务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
****财政厅 |
《****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