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沧州市2025年第三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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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2025年第三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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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2025年第三批

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通知

渤海新****发展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20号)要求,立足产业基础和**禀赋,以打造高品质现代设施农业为目标,**市收到省厅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建设,通过贷款贴息方式,促进全市设施农业提升,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能力,激发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投资活力。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按要求公开遴选贴息项目,确定贴息主体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2026年1月10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计划财务科,电子版发送至计划财务科邮箱:****@126.com。

**市2025年第三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贴息对象

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与标准

对设施农业领域的农业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设施农业建****银行获得的贷款。在同一批申报项目中,资金优先支持用于支持现代设施农业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设备购进更新类贷款。

符合要求的贷款按照实际贷款使用期限及使用额度,给予贴息比例不超年化2%的贴息,单笔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享受重复贴息政策,贴息前须先完成利息支付,贴息资金用完为止。对于已享受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等相关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已申报“**市2025年第二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主体(申请贴息金额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的主体),本次可继续提交2025年8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于设施农业建****银行获得贷款的资料。

三、实施流程

(一)申报条件

1.****银行贷款主体一致;

2.贷款合同(协议)明确贷款资金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等范围;

3.贷款发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以银行放贷凭证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此表中“申请贴息金额”应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此表需申报主体按手印或盖章。

2.反映申报主体贷款及付息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1)贷款合同复印件;

(2)贷款合同****银行盖章确认);

(3)归还同笔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4)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相关凭证材料(或情况说明)。

3.申报主体身份认证材料。包括:

(1)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生产经营者(含农户)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期申报贴息资金的,在第一次申报成功后再次申报后续期数的只需提交“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和“归还同笔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

2.审核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补助期限和贴息比例测算农业经营主体应享受的贴息总额,在官网或公众号等公共区域、公共平台公示5日后,汇总提出全县贴息补助请示。将“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台账”(见附件2)及正式请示(请示内需包括县局初步认定合格经营主体的具体贴息金额)盖章后,连同申****农业农村局审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资金拨付。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农业经营主体。

4.项目入库。按照农业农村部“依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设立专门的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建立规范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将所涉数据信息全部存档备查”的要求,请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市级批准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登录融资项目库(https://apfp.****.cn),选择现代设施农业库,项目类型选择现代设施农业,主体类型选择自然人项目或企业项目,填报相应的贷款数据和贴息金额等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把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作为加快推进乡村**的重要抓手,建立农业农村、财政、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作联动机制,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给予积极支持。要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落实专人专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贷款贴息奖补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料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经营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科学计算、确定贴息金额。要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的审核,对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贴息资格。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足额投入、规范管理、高效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不得大额提现、白条入账。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工作总结、绩效考核报告等立案归档,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贷款贴息项目政策,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知晓度和积极性。要及时上报项目开展情况的总结,宣传典型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联 系 人:计划财务科 马 妍

联系电话:0317-****617

邮 箱:****@126.com

附 件:1.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

2.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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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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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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