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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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公告类型 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变更/澄清说明 澄清公告内容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2025-12-15
2025-12-19 09:00:00 2025-12-19 09:00:00
2025-12-07 23:59:00 2025-12-07 23:59:00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澄清文件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委员会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陵园路50号

联 系 人:孙金江

电 话:139****3683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广场10楼

项目负责人:李冰玉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勇、王多

电 话:185****0263

传 真:0744-****638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市****建设局

地 址:**市**区****服务中心

电 话:074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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