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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 哈****开发区科****广场4号楼世泽路689号2106-198室 | 186,000.00元 |
合同包1(**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类(****)
| 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部分前期服务项目(二次) | 符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程》(GB 50688-201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还应符合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配合采购方办理相关手续。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符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程》(GB 50688-201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还应符合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配合采购方办理相关手续。 | 186,000.00 |
李玉斌、韩笑艳、曹梅
| 参照中标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委[2015]299号,****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00元。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公司果戈里支行账号:140********0036568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投标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即为同意此约定。 | |||
| 1 | **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0.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 通过 | 通过 | 86.67 | 10.00 | 96.67 | 186,000.00 | 186,000.00 | 1 | 1 | ||
| 卓****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33 | 9.87 | 88.20 | 188,500.00 | 188,500.00 | 2 | 2 | ||
| **省****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4.33 | 9.79 | 84.12 | 190,000.00 | 190,000.00 | 3 | 3 |
名称:****
地址:**吉镇28区
联系方式:15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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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松浦大道碧桂园华美星荟9号楼22层2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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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