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 | ||
| 统一登记号: | |||
| 索引号: | **** | 发文编号: |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改革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2-1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生效日期 : | 2025-12-16 | 有效期: | 长期 |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
****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县乡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隆委乡振组发[2021]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下达给你们 (见附表)。
一、严格项目实施。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330 号)文件精神将2025 年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接到计划后要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5年12月底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不得用于衔接资金支出方向负面清单的内容,确保项目早实施、早竣工、早见效,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设计和概算管理,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项目超概算,严防债务风险。
二、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帐核算、专 款专用、专户管理等各项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 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三、严格验收报账。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 将项目“一项目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再申请项目 主管部门验收。项目的竣工验收实行组长终身负责制。全面 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凡施工前、后不经公告公示的项目,一 律不予验收、不予报账。
四、严格绩效考核。项目主管单位要组织和加强项目资 金的绩效目标的审核、运行监控、评价等工作;组织实施单 位对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 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落实衔接 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建设、公告公示制度 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按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五、严格系统录入。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 将项目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系统。
附件:**县将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 助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改革局 隆 回 县 财 政 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 序 号 | 项 目 类型 | 二级 项 目 类型 | 项 目 子类 型 | 项目名 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拟开工日期 (年/月) | 拟完工日期 (年/月)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额 | 预计 吸纳 当地 群众 务工 人数 (非 人 次 ) | 计划发 放劳务 报酬金 额 | 预计 培训 务工.群众 人数 (非 人 次 ) | 预计 设置 公益 性岗 位个 数 | 其中,对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吸纳带 动情况 | |||
| 预计吸 纳易地 搬迁群 众务工 人数 | 计划 发放 劳务 报酬 规模 | 预计培训 务工群众 人数(非 人次) | 预计设 置公益 性岗位 个数 | ||||||||||||||
| (万元) | (人) | (万元) | (人) | (人) | (人) | (万元) | (人) | (人) | |||||||||
| 1 | 乡村 建设 行动 | 农村 基础 设施 | 产业 路等 基础 设施 建设 | **县 荷田乡 农村基 础设施 建设以 工代赈 项 目 | 硬化宽3米机耕道 路4400米;** 宽30厘米高30厘 米水渠2300米; 山塘清淤加固 1800平方米;新 修饮用蓄水池100 立方米以及其他配 套设施。 | 2025年1月 | 2025年12月 | 总投资 | 300 | 105 | 92 | 105 | 3 | 8 | 10 | 8 | 0 |
| 中央预算内投 资 | 300 | ||||||||||||||||
| 其他投资 | |||||||||||||||||
( 一审: 罗建明 二审: 刘汉贵 三审: 刘晨,王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