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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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2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 | ****开发区泉达路22号 | ******公司 | 由于市场环境对于特定种类汽车冲压零部件的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焊接车间闲置区域,购置加热设备、冲压设备、激光切割设备等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年产2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新增产能为年产汽车零部件20万套。 | (1)废气:本项目切割废气经激光切割设备整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新增的一根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经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DA01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冷却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废水混合后,通过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华电****公司**开****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总排放口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3)噪声:房内生产设备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房外环保设备风机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设置减振垫进行降噪处理。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南侧厂界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东侧、西侧、北侧界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废: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园区城管委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去向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 / |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