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动力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区样板建设项目关于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系列活动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石莲南路**西北角中科院****工程院2号楼327-2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动力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区样板建设项目关于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系列活动 主要内容为:为推进**市动力装备先进制造业样板建设,**经开区计划投入25万元用于公共活动支出,针对区内动力装备相关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案例企业访学、数字化基础知识培训、数字化样板企业指导、政府侧方案梳理汇总、样板区沙龙交流、企业创新转型一对一需求辅导等工作,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159****6890、0564-****6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女士
电 话:159****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红街**美凯龙S7号商业街201
联系方式:0564-****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56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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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