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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15 |
| 标 题 | **市**区2025年度第3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M〔2025〕7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M〔2025〕79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3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5]第73号**市**区2025年度第3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大伦镇运粮村、土山村、朱宣村、顾野村、**村,白米镇曹新村、马沟村、野沐村,蒋垛镇朱高村、薛港村、兴港村,顾高镇顾高村,溱潼镇**村,张甸镇杨港村,淤溪镇卞庄村等地区合计1.065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淤溪镇卞庄村0.008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1.073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653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区通过自行补充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0649公顷(其中水田0.1456公顷)。请你区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农村村民住宅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
四、你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2月1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 2025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