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
电话:0394-****775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 **省****人民医院院区内 | ****卫生院****医院)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564.63万元,**综合楼2栋,建筑面积9600m2,拟新增床位240张;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及地面硬化等工程 | (1)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H2S 0.33kg/h、NH3 4.9kg/h);食堂油烟采用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收集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油烟去除效率≥90,油烟1.5mg/m3)。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和检验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单独处理后的检验废水一起进入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均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标准及****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生产固废应按规定处置。一般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东、西、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