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务局关于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下塘镇停车场排水箱涵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合肥-长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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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2025-12-16
长水审批,2025,15有效
有效暂无
****关****停车场基****停车场排水箱涵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暂无

**市****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停车场基****停车场排水箱涵建设方案(报批稿)的函》及其附件已收悉。我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停车场基****停车场排水箱涵建设方案。项目部分区域****工业园****水库泄洪通道,河道桩号H0+620-H2+300),根据建****水库泄洪通道部分段改造为箱涵,起点桩号k0+100,终点桩号K1+780,设计箱涵总长1561m。

设计箱涵底与区域范围内原有5座过路箱涵充分衔接,分四段建设,第五段现状为单孔涵洞应拆除重建与本次涵洞规模保持一致,坡度为1.8-6.0‰,设计水深2.5米,双孔箱涵最大过流能力为54.8m3/s。**箱涵采用2孔4m×3m(宽×高)钢筋混凝土结构,每隔6m左右设置一道沉降缝,其中K1+290~K1+320处箱涵位于凤湖东路与凤湖大道**处,水流为急弯,设计断面由2孔4m×3m(宽×高)渐变为2孔5m×3m(宽×高),转弯半径由8m扩大为10m。

沿线凤庐大道6个市政雨水排口全部接入**箱涵,凤湖东路与**路**排口改造后接入箱涵末端排口下游水渠,总流量14.312m3/s。从上游至下游箱涵底高程分别为50.51m、50~49.03m、47.01~46.82m、44.151~43.810m、42.133~41.844m。箱涵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2级。

二、拟建工程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意见,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该工程实施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

四、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汛期及灌溉期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措施,严格控制开挖线,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测防护;确保岸坡安全稳定;完工后做好相应警示标志。汛前和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除河道、岸坡、防汛道路范围内一切临时建筑物、弃土、施工器材等杂物,修复被损坏的渠道、岸坡和防汛道路,确保防汛交通畅通,确保度汛安全。

五、根据水法规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道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你单位应及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报备)。

六、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涉河工程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防汛措施)等文件,报****核备。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检查、验线(包括隐蔽工程查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涉河工程专项验收相关资料应报****备案。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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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