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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31日,对**县2023-2024年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招投标领域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已确定,部分定编定岗人员已到位。审计抽查的15个水利、交通、房建市政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公告未设置交易壁垒、业绩奖项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开标、评标、定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合同重要内容与中标结果一致,未发现围标串标、明招暗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本次调查也发现,招投标专业人才不足、招投标信息公告不规范、招投标档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专业人才不足。
2.十一家招标单位2024年度交易服务费未及时收取。
(二)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
2.六个项目合同订立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3.八个项目招投标公示公告信息不准确。
4.两个项目招投标档案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