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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根据《****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要求,现将拟享受**市2025年度自主申报第二批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返还比例 | 上年度12月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 享受稳岗返还金额(元) |
| 1 | ****公司 | 中型企业 | 0.6 | 257 | 151,055.20 | 90,633.12 |
| 合 计 | 257 | 151,055.20 | 90,633.12 | |||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对企业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信用、环保等方面问题反应的,请与****联系。
联系电话:0470-****837 监督电话:0470-****174
****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