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2月15日)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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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2月15日)
时间:2025-12-15 15:11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2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工程

**市

****

**市政****公司

项目位于****港城经济区东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南段海堤,其中东堤起点位于万融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二期)东北角,终点至东部产业园1号区块项目东南角,总长1543米;南堤起点位于东堤终点,终点与现状海堤相接,总长1193米,设计防潮标准100年一遇。设置水闸1座,壁头节制闸闸底板高程-2.5米,水闸4孔,宽度为20米,设计排涝标准是20年一遇。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遵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严禁占用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施工期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季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避开白额燕鸥等水鸟的繁殖热点区域;项目施工涉及到的各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应落实海洋生物**保护及补偿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船舶的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先进的环保施工工艺进行施工,落实减少施工悬浮泥沙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入海。施工船舶污水系统排放设备实施铅封管理,所有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采取防扬尘防机械废气和船舶废气等措施;采用低噪声型设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含油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含油抹布隔油沉淀池污泥等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施工作业船舶航行作业规范管理,制定施工期船舶溢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周边应急**,进一步提高区域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六)落实海洋水质海洋生态生物**等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评估结论,采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影响。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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