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南湖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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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5年5月签订了《**区**街道2025年度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为****,以下简称为“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一、调减原合同总工作岗位数量
原合同约定乙方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应安排48个仅服务于**城管工作的工作岗位(含管理岗位、市容巡查岗位、辅助性内勤岗位、轮休岗位)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现从2026年1月1日起,每天核减工作岗位数量16个,核减后每天应安排32个仅服务于**城管工作的工作岗位(含管理岗位、市容巡查岗位、辅助性内勤岗位、轮休岗位)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
二、调减原合同每月服务费用
原合同服务费用为¥40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捌万元整),每月服务费为¥34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服务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现从2026年1月1日起,每月核减服务费¥11.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核减后每月服务费为¥22.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级相关财政政策变动,为了更好地做好辖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南极路21号**大厦附楼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100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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