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区略坪(**界)至调元(**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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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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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德市发改行审[2025]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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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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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位于**区境内,全长14.417公里,其中:新改建段路线长12.417km(**段长3.54km、改建段长8.877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改造段路线长2km,维持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m/14.5m,设计速度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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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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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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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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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5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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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16 00:00至2025-12-1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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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16 00:00至2025-12-1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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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代理费计算依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估算,结算费用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60%后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二)代理费支付: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由委 托人一次性支付。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招标文件出现重大错 漏,导致增加造价在施工合同价2%以上的或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 引起招标延后10天以上不满20天的,招标代理费支付比例不应超 过其合同约定费用的70%;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引起招标延后20 天以上的或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流标的,不支付该项目招标 代理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依规追究其赔偿,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 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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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梁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8-****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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