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桥改建与修缮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桥改建与修缮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238.67元
采购需求:**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桥改建与修缮亮化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响应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17点30分(**时间)。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扫描件。
注:报名资料不退还,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地址:**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并州南路33号1幢A座1单元14层1401室(一照多址)
联系方式:张先才、136****4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联系方式:汪浩、178****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