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分水乡槐北村2025年红旗组水坝修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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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槐****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分水乡槐北村**组水坝项目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分水乡槐北村2025年分水乡槐北村**组****水利局以湘财农指(2023)84号批准建设,2024****水库移 民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县分水乡槐北村2025年分水乡槐北村**组水坝修建项目

3、项目名称:**县分水乡槐北村2025年分水乡槐北村**组水坝修建及清淤项目。

4、项目要求: ①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要求施工;② 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③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工程验收标准施工;④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矛盾协调。

5、付款方式: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账支付工程款。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分****服务站

3、报名联系人:唐治平 联系方式:152****3900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不合格不予退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人提出附加条件。

三、招投标时间及地点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23日上午9时。****公司少于三家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标书代写

4、招投标地点:****

5、联系人:唐治平 联系方式:152****3900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标书代写

1、本工程采取工程造价优惠率(下浮系数1-5%)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有效标取值范围为1-5%,超过有效取值范围报价无效。

2、本工程总造价5.2万元。

3投标人投标下浮系数值确定,投标人直接填报工程造价下浮系数(保留两位小数),并在1-5%之间为有效标,各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系数居中的中标。若出现相等值,按优先本村、本乡顺序确定中标人;当以上3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标书代写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六、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三天内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三天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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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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