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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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9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罗****电站项目、**省**县木引槽乡上庆铝土矿开采**储量核实及勘探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罗****电站项目

**省-**-**县-逢亭镇上隆村和罗悃镇拉喊村

****

****科技园****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逢亭镇上隆村和罗悃镇拉喊村,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为**项目。项目光伏区分为四个大地块,地理坐标见下表:

地理坐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东经

北纬

1

1#地块

106°44′49.451″

25°17′11.070″

2

2#地块

106°47′53.301″

25°19′8.182″

3

3#地块

106°43′18.922″

25°20′47.361″

4

4#地块

106°37′59.421″

25°21′9.150″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170MW(193.58136MWp),采用620Wp单晶硅电池组件,总数312228块,光伏阵列由54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其中包含52个3.2MW、1个2MW、1个1.6MW),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串、组串式逆变器及箱式升压变压器构成。与**华****电站合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8回35kV集电线路从光伏区域分别接至220kV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采用35kV架空线路+35kV直埋+35kV桥架线路方式接入至汇集站。其中**7回采用架空+直埋电缆集电线路、1回采用直埋电缆集电线路,架空路径长度约为89.0km(双回路7.0km、单回路82.0km),直埋电缆的长度为37.7km。本评价仅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无电磁影响的设备运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220kV升压站涉及电磁辐射的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及输变电线路的电磁辐射影响,建设单位另行编制环评文件。

项目总投资6365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7.5万元,占总投资的1.10%。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禁止超出红线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占地面积,避免大量砍伐林木,减少植被破坏。尽可能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大型机械施工,缓解施工噪音对区域内动物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做好表土的保护工作,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工棚等临时设施,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施工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在大风、干燥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输土方和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运输,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经常清扫,按时洒水。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降尘,不外排。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如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浇筑振捣设备、电钻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并相对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混凝土、废石料等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废金属、废木料、废纸、****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废机油和浮油应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塑料桶下部设置防渗托盘,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险废物及收集容器进行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严禁施工场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内。距离生态保护红线较近的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禁止进入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内坡度较大或植被覆盖度较好的林区,采用施工索道运输材料,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时,结合地形条件及工程实际,尽量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采用无人机/直升机放线方式,跨越树木时,不砍伐通道,按自然生长高度跨越。加强施工管理,不得向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

7.公益林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公益林、乔木林地;在林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内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对于林地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场地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 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地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

8.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对邻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工程进行施工时,严格落实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开挖过程做好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占地范围内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需要复绿区域复绿,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土石方开挖时做好移挖作填,随填随压,减少地表裸露,暴雨天气禁止施工,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冲洗施工设备设施,降低地表径流影**源地的可能。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带离处理,不在该区域设置旱厕。

9.****蒙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及鸟类的保护,禁止施工人员到蒙江湿地公园进行电鱼、捕鱼、狩猎、打鸟、围捕野生动物。加强施工人员对湿地公园及周边植物的保护宣传教育,禁止随意破坏、损毁植被,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杜绝超出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施工期做好施工计划,采取集中时间施工,缩短施工时限,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占地范围内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需复绿区域复绿,土石方开挖时做好移挖作填,随填随压,减少地表裸露,暴雨天气禁止施工,降低地表径流影响。施工产生的粉尘等采取适时洒水,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垃圾及其他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处理,不在该区域设置旱厕,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较大设备布置。

10.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保护措施

采取集中施工方式进行,缩短施工期限,对邻近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工程进行施工时,做好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占地范围内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需复绿区域复绿,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土石方开挖时做好移挖作填,随填随压,减少地表裸露,暴雨天气禁止施工,降低地表径流影响。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处理,不在该区域设置旱厕。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控外来有害生物的进入,加大检疫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结合项目地形地貌、用地类型、植被生长、区域降雨、地表径流等特点,对光伏板进行设计、排版、安装。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定期开展巡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流至地面用于地面农业项目植物的灌溉。食堂废水单独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或农灌。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光伏区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及排油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逆变室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均设置在室内,设置减噪隔声门。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太阳能组件发生问题等产生废太阳能电池板、箱变废机油、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以及升压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由更换厂家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变压器废油、废电容、电阻器、废变压器等收集暂存于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箱变废油发生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2

**省**县木引槽乡上庆铝土矿开采**储量核实及勘探

**省-**-**县-**省****县珠藏镇

瓮****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珠藏镇,主要对详查区内矿体采用坑探(探坑47条)和钻探(钻孔64个)的方式进行勘查,勘探范围6.76km2,,本项目仅为铝土矿勘查,不进行矿石开采生产活动。项目总投资25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9万元,占总投资的33.4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勘查活动期间严格按设计进行勘探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对土地植被的毁坏。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任意践踏、破坏植被和一切滥砍滥伐滥采,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禁止盗伐树木、花草,对施工区裸露地面,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在中进行护林防火安全教育,不得在林区、草地吸烟及使用明火。临时用地经过工程防护与植物恢复措施,探矿结束后及时恢复原貌,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禁止在基本农田内设计坑探及钻探工程及相关临时设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应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及时对作业场地采取洒水、覆盖、土方碾压、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钻探废渣临时堆存在临时堆渣场,并使用密目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对于已完成的勘查点应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废气排放,减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有临时办公区。临时办公区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5m3)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调配好的泥浆经沉淀罐(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设备冲洗废水和钻探期间钻机冷却用水经沉淀池(6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设置4个废石临时堆存库,勘探产生的废石经临时堆存库堆存后,及时回填钻孔和探坑。产生的废弃岩芯、沉淀池沉渣等与产生的钻孔岩屑、钻孔泥浆经固化处置后,一并用于钻孔的回填、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机械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各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6m2)后,定期交给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废石临时堆存库保护措施

废石临时堆存库不得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施工前采用机械将能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分层堆放在废石临时堆存库靠近边缘或上游区,待临时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并对剥离后的表土进行临时拦挡和遮盖。探矿结束后,对废石临时堆存库边坡及平台进行覆土临时堆存库。对裸露面种草防护、施工结束后拆除土体防护措施进行场地平整。

(二)运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为矿产**勘探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随勘探期结束而结束,施工完成后,对开挖的坑探及钻探进行回填,对勘探区域进行迹地清理,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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