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
****大队)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受****的委托,对****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大队)服务项目发包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PZB-2025-24
2、项目名称:****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大队)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合理低价询价
5、预算金额:4.80万元
6、最高限价:4.80万元
7、采购需求:****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大队)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办公楼、战训基地、看守所、拘留所、各派出所、林业派出所等房屋和建筑物固定资产清查并计入固定资产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以2025年12月25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事务所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等在****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即报名时间)。
3、采购文件获取地址:****(**省**市**县**镇花**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四楼会议室(**省**市**县**镇花**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标书代写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点00分(**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88****8603
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工 电话:189****5882
2025年12月16日
采购需求****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大队)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资产清查服务。服务目标为通过系统性清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构建规范化的资产管理体系,为**部门工作提供高效、透明的资产保障。
一、服务内容
(一)清查期间及范围
以2025年12月2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范围包括本单位占有使用和直接支配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以及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
(二)清查方式
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出具事务所资产清查报告。
(三)服务内容要求
1、实物盘点清查。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部门在用、闲置或待报废的固定资产。通过资产清查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部门实,账实相符,资产落实人头。
2、资产匹配。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匹配,做到账实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完善系统卡片信息,落实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3、资产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报批(备)后对账务进行调整。根据系统打印、粘贴资产标签。
4、资产清查报告。出具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汇总清查结果,提出管理建议。需承诺配合本院对所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确保合法合规顺利入账,任何原因导致的不能入账均由成交人承担责任。
5、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审计结果,明确出现报废或盘亏的情况,清点核实具体待报废资产明细,编制并形成正式归档报废文件,出具待报废资产的鉴证报告、拟挂网拍卖废旧物资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全部报废处置程序,报废处置材料归档。
二、服务要求
1.提供专职技术人员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安排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协助进行盘点工作,核对账物是否一致。采用以账对物的清查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对已盘点的资产做好标记以便核对,保证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在清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整理、校验资产盘点结果数据;
3.做好信息纠错处理。根据实际清查结果,对盘点单上的使用人、保管人、存放地点、规格型号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整理“批”、“组”、“套”等单位的条目,进行拆分;
4.整理、核对历史遗留有问题的资产,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提供解决方案。特别针对未入账的房屋建筑物等,核实入账价值,完成资产登记;
5.根据实际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的明细表。并以此为基础,在双方做好沟通的情况下,完成资产账与实物账盘点结果数据的相互调整;
6.根据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资产管理办法,提供资产清理的相关建议;
7.根据最终核实数据,将数据写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形成电子资产账;
8.根据资产盘点结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如需核销报废、盘亏资产需同时提供经济鉴证报告,并协助后续报废程序;
9.在确认盘点后的全部资产数据后,根据修改情况对资产进行比对贴标;
10.核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调整意见报告;
11.根据清查实际情况后续需增加的内容;
12.清查工作应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清查报告应当事实清楚、评价客观、文字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