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产品加工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永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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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807405陈潇婷
陈潇婷**省**市**市
**市曹远镇坑边路 300-10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笋产品加工项目****蔬菜加工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蔬菜加工
**省**市**市 **市曹远镇坑边路 300-10 号(**工业区内)
经度:117.32914 纬度: 26.0278****环境局
2024-01-24
明环评永【2024】1号〔2024〕1号913********5807405001Y
2025-10-30370
27.5****
913********5807405**市****公司
****0481MADQ42AM58**省格****公司
****0400MA347HFG7D2024-12-01
2025-11-122025-12-16
环评爱好者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我局于2024年1月3日受理本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16日进行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进行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和拟****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 二、本项目位于**市曹远镇坑边路300-10****工业园),属于**项目。建设规模:年生产软包装**笋、调味笋3500吨,软包装复水笋干1500吨。《报告表》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配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初沉池+**池)处理,生活废水配套化粪池处理,以上两股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界周围50米范围,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蒸煮废气配套集气装置及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缓施工和运输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一般固废必须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六)根据《****环境局关于印****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号)的要求,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357t/a、氨氮排放量0.048t/a属于豁免范围。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及设置采样平台。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监测。 四、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进行自行验收及申报排污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本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规模:年生产软包装**笋、调味笋3500吨,软包装复水笋干1500吨。《建设规模:年生产软包装**笋、调味笋3500吨,软包装复水笋干1500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我局于2024年1月3日受理本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16日进行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进行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和拟****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 二、本项目位于**市曹远镇坑边路300-10****工业园),属于**项目。建设规模:年生产软包装**笋、调味笋3500吨,软包装复水笋干1500吨。《报告表》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配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初沉池+**池)处理,生活废水配套化粪池处理,以上两股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界周围50米范围,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蒸煮废气配套集气装置及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缓施工和运输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一般固废必须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六)根据《****环境局关于印****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号)的要求,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357t/a、氨氮排放量0.048t/a属于豁免范围。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及设置采样平台。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监测。 四、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进行自行验收及申报排污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本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位于**市**市曹远镇坑边路 300-10 号( **工业区内)主要从事笋产品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软包装**笋、 调味笋 3500 吨,软包装复水笋干 1500吨。
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项目可正常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旺丰****公司已建成公共化粪池。 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初沉池+**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公司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蒸煮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在车间内设置集气设施,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用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不合格笋产品、废弃边角料统一收集交由周边农户喂养牲畜;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外运至农田施肥;废弃包装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机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1)生产废水环评设计是采用地埋式设施,现状是采用“调节池+厌氧池+一体式水处理设施(含混凝初沉池+**池)”;(2)废气环评设计是采用“生物除臭塔” 现状是采用“生物除臭塔+活性炭吸附”多了一道活性炭吸附工艺。 (3)危废新增了因处理废气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
危废新增了因处理废气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环境局关于印****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号)的要求,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357t/a、氨氮排放量0.048t/a属于豁免范围。1. 按每日排水30吨计,年工作日 300 天计,排水量9000吨/年; 2. ****水厂出水浓度在线截图可知,其外排总量COD按二日均值37.22mg/l计, NH3-N按二日均值0.85mg/l计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均未涉及总量控制,因此废水污染物总量符合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335 0 0 0 0 0.335 0
0.0077 0 0 0 0 0.00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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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 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准执行) 与环评一致 监测表明,废水设施10月13日出水均值分别为:pH6.4~6.6、COD 431mg/l、BOD5 94mg/l、SS 64 mg/l、NH3-N 21.5 mg/l、TP 0.66mg/l、 TN 29.3 mg/l;10月14日出水均值分别为:pH6.4~6.5、COD 419mg/l、BOD5 109mg/l、SS 64 mg/l、NH3-N 17.6 mg/l、TP 0.51mg/l、TN 22.3 mg/l;二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准执行)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生物除臭塔+活性炭吸附”)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和表 2 中相应标准 建设1一套(“生物除臭塔+活性炭吸附”) 监测表明,蒸煮废气配套集气装置及“生物除臭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99(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2000的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通过设备减振、厂房、厂区围墙隔声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通过设备减振、厂房、厂区围墙隔声 监测表明,企业二日昼间噪声测值为54.3-60.5dB(A),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配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初沉池+**池)处理,生活废水配套化粪池处理,以上两股废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界周围50米范围,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蒸煮废气配套集气装置及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缓施工和运输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一般固废必须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六)根据《****环境局关于印****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环[2019]33号)的要求,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357t/a、氨氮排放量0.048t/a属于豁免范围。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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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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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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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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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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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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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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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