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变更公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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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7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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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变更公告 2 按****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10:00起,正式启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现将有关信用评价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0.4款信用评价内容变更为: 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各投标人招投标信用评分。**省招投标信用评价系统于每月15日上午10:00:00(**时间)将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各投标人应在所投项目开标前,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开标时间为每月15日及以前的,采用上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开标时间为每月16日及以后的,采用当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的形式审查及计分依据。标书代写 首次入湘投标或在湘未承包过工程项目的企业,暂不开展信用评价,以本省信用评价平均分作为基准分,按照相应指标权重减去其不良行为扣分后,作为其投标信用评价得分,但同样需要投标人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确认并锁定信用评价结果。 二、本次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不顺延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734-****90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项目负责人:唐宇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成、惠珊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73****1216 传 真: 073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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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下载 2025-12-15-****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变更公告2-扫描件(1)_扫描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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