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阜沙镇彬畅包装材料厂年产胶袋1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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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拟对****年产胶袋1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12-16


根据****年产胶袋1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528434

联系电话:0760-****1845

传 真:0760-****88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胶袋150吨**项目

建设地点

****阜沙镇阜港公路上南路段侧(**市阜沙镇恒丰塑料制罐广右边第一间)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胶袋150吨**项目拟建于**市阜沙镇阜港公路上南路段侧(**市阜沙镇恒丰塑料制罐厂右边第一间),用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从事胶袋的生产,年产胶袋150吨(厚度约为0.03至1毫米)。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阜****公司处理。2、吹膜及封口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公司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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