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津县大柳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砖砌盖板沟施工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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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柳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砖砌盖板沟施工询价函
****
2025年12月16日 15:39 **

****就“**县大柳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砖砌盖板沟施工”进行询价,欢迎有实力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县大柳镇乡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砖砌盖板沟施工

建设地点:**县大柳镇

施工数量:1、预计盖板沟长度约为约1000 米。

2、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具体施工内容见附件。

施工周期:30天

二、询价内容

1、砖砌矩形盖板沟施工综合单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施工过类似的工程项目

四、报价人须知

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询价控制价为150元/米(不含税),所报单价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利润、机械、部分辅材等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报价人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询价人不予支付。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报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并履约。

3. 本项目甲方只负责盖板、砖、混凝土,帮助协调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剩余所有材料以及施工开挖、土方运输、人工、机械、盖板的装卸、安装、砌筑;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注明项目名称。

(2)收款人:****

联系电话:0534-****693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370********05000731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8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4)投标****公司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报价人****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询价结果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退至原缴纳账户。

五、中标人的确定

1、在符合询价需求、能够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企业为中标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企业。若响应单位少于三家,我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本项目**单位。

2、评审时询价人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场实际相差过大者将予以否决,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给予任何解释。

六、付款方式

****工程部、审计部、第三方,审计工程量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工程量付合同款的80%,余款20%至年底前一次性无息结清。

七、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函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以上资料须按顺序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2、报价人于2025年12月18日15:00前把报价资料送至**省**市****北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八、在确定中标人或签订委托合同之后未实施之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任务时,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00(**时间)

2、地点:****北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单 位:****

地 点:**县**路36号****北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86****2926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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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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