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村委会综合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诚信大厦9楼904、905室 | |
| 项目名称 | **省****健身中心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社区青年路9号 | |
| 投标报价:****566.00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叶丹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838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宁墩路99号 | |
| 投标报价:****726.33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林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252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桃州镇太极大道329号 | |
| 投标报价:****316.80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施门发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599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暂列金未另计取9%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填写错误,不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有效期过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4.2规定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9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冯工(招标人)、韩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986(招标人)、0563-****439****公司)。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