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比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合格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一、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食堂承包项目;
2.比选项目地点:****;
3.比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3.1食堂开餐时间:夏令时:早餐8:00之前,午餐12:00之后,晚餐18:00之后,其他季节时间,早餐8:00之前,午餐12:00之后,晚餐17:30之后;比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中选人提出就餐时间调整。主菜品(不含时蔬)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重样,定期更新菜品。
3.1.1早餐:稀饭、油条、包子、馒头、水煮蛋、豆浆、粉、面等多种选择。
3.1.2中餐:每餐菜品不少于4样,且至少有两荤、一素,并配一份汤,大锅煮汤类或炖罐类。
3.1.3晚餐:晚餐按中餐要求标准提供饭菜,若有变动比选人应事先通知中选人。晚餐可根据订餐情况,提供(煮)粉面等个性多样服务,不可拒绝供餐。
3.2收费标准:早餐不超过8元,午餐(2荤、1素、1汤)不超过10元,晚餐不超过9元;结算方式:月结,由中选人与比选人进行结算确认后付款,中选人应提供有效发票。
3.3公务接待采取席桌另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3.4中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因管理失误导致财产及人身损失,责任由中选人承担。承包服务期未满,中选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同意后撤离。
3.5比选人提供经营和服务的食堂场地、厨房设备、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清点列表后交给中选人无偿使用。中选人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但承包期满后中选人须按清单交还设备和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比选人采购价折旧赔偿。中选人根据经营需求需添置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小型设施设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所有权归中选人。添置大件物品须上报比选人,由比选人视情购买,所有权归比选人。每月水费、电费由比选人承担,燃气费、厨余垃圾处理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6食堂全年无休,中选人必须服从比选人安排管理,做到随时准备供餐,造成误餐或停餐等,中选人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视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等责任。
3.7中选人必须遵循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办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是通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人员。
4.试用期:试用期为期一个月,若试用期期间测评不合格则由比选第二名递补进入考核试用期。
5.绩效考核: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测评,从菜品搭配30分、菜品口味40分、卫生情况30分等3个方面进行测评,总分100分。80分以上(含)为满意,60-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
6.承包服务期:采取1+1的承包方式,即:第一年在服务期满前1个月,符合比选人上述各项要求,可继续签订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从事餐饮行业或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3.比选申请人优先为食堂主厨(或夫妻工);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厨师证的优先考虑。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6.若比选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15日-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到********办公室(**县白砂镇乾山路1号)报名,相关比选资料可在本文下方附件处下载。
四、比选时间
1.比选时间:待定,****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2.比选地点:****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关于本项目比选的其他事宜,请与比选人联系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县白砂镇乾山路1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话:059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