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卫生院便携式彩超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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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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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彩超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超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鸬鹚乡上脑村207号

中标(成交)金额:11.9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评审总得分

1

****

便携式彩超机

迈瑞

Z60

1套

119800

96.9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丽梅、黄秀芳、柯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比例为:成交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0.8%缴纳;成交总金额在30万—1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成交总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按0.4%缴纳。注: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费总额不足三千元的按三千元包干收取;代理费总额超过两万元的按两万元包干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1405 0106 1960 0008 458,开户行:****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莆财购(2017)2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响应人名单及原因:

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响应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中“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的规定,******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故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承诺函“若投标(响应)人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承诺函,则评审专家以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准进行评审。”的规定,****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不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故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3响应人须确保所响应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关键质量和性能,保证所响应货物的基本配置要求、保修期及付款方式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规定,******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基本配置要求”为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公司、****公司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无。

3.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常太镇利洋6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39****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廖女士、177****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电话:177****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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