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二期:石塘路及配套排水管网**与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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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9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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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二期:石塘路及配套排水管网**与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受****的委托,对**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二期:石塘路及配套排水管网**与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1.根据****委员会《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要求,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联 系 人:张玲 电 话:0731-****80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湘江新区﹒**红街道旺龙路136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2层 项目负责人:汪瑞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文革、陈玉霞(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76****8601 传 真:0731-****2175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开发区﹒****开发区****投标中心 地 址:****开发区康宁路9号 电 话:073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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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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