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处理厂管网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7 23:59: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07 23:59: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处理厂管网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第二次) 澄清文件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委员会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市**区**大道 251 号天旅投大楼联 系 人:全灯 电 话: 188****85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路一段 468 ****中心富座 2903 房 项目负责人:吴瑛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露、王娟 电话: 151****3101 监督部门:**市**区****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 电话: 0744-****082 |
||
|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 |
||
|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 工程量清单.pdf下载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处理厂管网提质增效改造项目-1118改.HNZBJ下载 答疑澄清内容.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