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16 16: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5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9793 传真:****1184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邮编:318000
表一: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黄****处理厂建设项目 | **市**区**街道八二省道北侧、芦村******处理厂现用地范围内)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司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 1、废水: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分三段,第一段为医化废水与电镀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通过各自预处理去除特征污染物;第二段为生化处理,两类废水混合后进行生化处理,高效生物脱碳脱氮;第三段为深度处理,综合废水通过高级氧化的工艺确保出水长期稳定达标。 2、废气:项目恶臭废气经除臭处理后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噪声: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表二:
| 序号 | 论证报告名称 | 设置单位 | 编制单位 | 排污口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 1 | ******处理厂、****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司 | **,其经纬度坐标为E121°21′6.84″,N28°41′42.03″。 | ****处理厂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尾水排放规模:****处理厂16万m3/d城镇污水+黄****处理厂0.5万m3/d工业废水,合计16.5万m3/d。 | 连续排放 | 管道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因项目涉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电镀工业的废水处理,其出水排放标准需同时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直接排放-**流域排放要求,故项目出水标准按上述标准从严执行 | 总量控制值:COD 1843.25t/a、 氨氮90.34t/a、总氮728.18t/a、总磷18.44t/a、BOD5368.65t/a、SS 310.2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