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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油厂修井油冰减量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采油厂修井油冰减量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化冰池一座,****油厂辖区内冬季修井油冰进行化冰处理,新增永久占地面积约3500m2,项目主要建化冰池及电加热器撬等。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鞠字村,****油厂油气处理一站西侧空地。****中心坐标经度124°9′8.58599″,纬度44°56′22.08980″,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空闲地。****油厂油气处理一站废水处理设施、****油厂油气处理一站应急池,西侧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大字泡滩地),南侧为耕地(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水田)。项目总投资523.58万元,环保投资约为71.7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80****2902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