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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6 08:49
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建设厅《**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公司申请注销‘’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我局拟同意注销,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企业存在使用申请注销的资质承揽在建工程,有经济纠纷、拖欠工资和其他未说明事项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