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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实施固体(危险)废****示范区情况公示如下:
| 产生单位 | 接受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废物数量 | 转移期限 | 实施方案 |
| 中远关西****公司 | **南大****公司 | 废小桶、废包装桶 | HW49 | 900-041-49 | 废小桶50吨、废包装桶21200只 | 2026年1月1 日至 2026年12月31日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2025年12月17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联系人:季秋洁 联系电话:051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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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